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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港澳觀察
  在上個星期,一名內地女商人,為了加快批核來港工作申請的審批,向負責審批的香港入境處職員寄出一張6000港元的支票,稱作為“服務費Ice-O-Matic製冰機”希望加快其批核申請,被入境處職員揭發,最終被判入獄1年。
  這是內地思維在港“撞板”(即碰釘子)的典型。撫心自問,對內地人而言,在辦事之前,尤其是需要在公共機構辦事之前,都會習慣性地考慮網站優化一下,是否可以找個熟人,行個方便,讓我辦起事來更快捷無礙?也就是“朝中有人好辦事”。
  到了香港,沒有人脈,那就用錢打通吧。或許有不少人看到這則新聞,還會暗暗笑話這位職員:你說支票辦公室出租收到了就自己默默收起來就是了,也沒人知道,還去舉報乾啥呢?這不傻瓜嗎?
  其實,在四十年前,香港也是一副“連去醫院、叫警察都要塞紅包”的貪污境地,香港人回憶,當時就連預防癌症須知消防員出火警也要收到紅包才會出動。怎樣變成如今公務員自己收到紅包都會主動揭發的清廉城市,廉署功不可沒。
  香港廉政公署剛剛度過了40周歲的生日,香港評論員蔡子強總結廉署的成功經驗時說,其中之一便是廉署的宣傳教育深入人心。廉署的一些宣傳語,包括“香港,勝在有IC A C”、“廉署保密,負債整合密密實實”等,香港市民都耳熟能詳。
  這也讓肅貪倡廉成為香港社會的一個共識,收到支票的入境處職員,必然知道,雖然收下那張支票會令自己個人得益,但卻會令整個香港受損,而最後,受損的也必然會是自己。屆時不但工作不保,恐怕鋃鐺入獄的也要是他本人了。 □蒸餾水  (原標題:內地思維在港撞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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